按主題編制的聖經當然可以帶來方便,同時也節省不少研經的功夫和時間,但卻不能達到神默示聖經的目的。神希望與人建立永久的關係,聖經告訴我們神的事情,讓人認識祂和祂的作為;繼而愛祂,謹守遵行祂的誡命、律例和典章,並且能與祂保持親密的關係。
若果聖經是字典式的編排,它就受了體裁的限制,出現了下列的情形:
1. 系統性的排列強調知識,偏向理性說話,漠視人的感情和意志,故未能達到神要向全人說話的目的,更也無法使人與神建立愛的關係。
a. 人只會當遇到生活問題時才會查閱這本「字典式聖經」,只查閱有關的題目,無關的內容便置之不理。這樣,一本應當以神為本的聖經,就變成了一本以人為本的生活指南;應當為認識神,親近神而閱讀的聖經,就變為解決問題,自我增值的自助的手冊。
b. 採用字典排列的聖經讀起來恐會還會是相當泛味的,同時也不吸引讀者閱讀全書,更談不上會因「晝夜思想」(書一8 ; 詩一2)、「定志考究」(拉七10)和「天天考查」(徒十七11)而與主建立起親密關係了。試問不是為了應付考試,誰會熟讀全本字典?又有誰會因翻字典而愛上了編輯?查閱字典後而改變了志向呢?
c. 強調知識的編排存著濃厚作參考的意味,無形中削減了神對人說話的權威和能力。
2. 如果聖經以字典式編排,內容便是以命題(propositions)或定理為中心,按時代的需要和風氣來分類,這實在是難於超越文化。就以上文提及的,「墮胎、安樂死、幹細胞」等內容為例,便會隨著時代的議題而有所刪改。換言之,字典式的聖經也將要隨著時代環境的變遷而不斷修訂。
聖經的內容有四分之三都是以故事和詩歌的體裁書寫,真人真事,引人入勝,中心人物的生平,描繪著他們的生活、家庭、事業、與神的關係和事奉,叫人感同身受地經歷他們的掙扎,奮鬥和成敗,繼而從中吸取智慧,領受訓誨,立志榮神益人。如此,神的話透過故事和詩歌溶入讀者的生命之中,超越了歷史和文化的限制,與神建立進一步的關係。同理,愛讀小說的人,通常也會喜愛小說的作者。
此外,神要向人傳遞的真理不是樣樣都可以歸納或系統化的,就以喇合的故事為例(約書亞記第二章),由她的謊言到與探子立約,甚至約書亞差派探子等,解經家各有不同的演繹理論,像這類記敘文要傳遞的信息是難以系統形式表達得到的,可見系統式的排列方法限制了經文修辭的果效(rhetorical effect)。
百科全書提供知識,聖經卻是為了改變生命而寫。神賜下聖經,讀者不僅要面對真理,還要面對神!所以,讀經不僅是增加知識,更是為了認識神,得著智慧的生命(箴一7)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