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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類的滿足 - 吃書卷

引言 幾年前亞洲週刊曾刊載亞洲各國暢銷書排行榜,臺灣第一名的暢銷書是《怎麼吃最健康》。中國人出名是「吃」的民族:「民以食為天」,吃得飽是人生一項基本需要,而中國人一直以來都喜歡吃,對吃的學問有多方深入的研究。 在這世上有一種更重要、更超越的食物,不是屬物質的,乃是屬心靈的。耶穌曾說:「人活著, 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」(太四4)信仰是講求一種靈裡的需要與滿足。人來到神面前,接受神的話語,當作食物吃進去,在吸收與消化之後,成為生命的營養與力量。
在舊約中有一位先知名叫以西結,他蒙召的經歷十分獨特。神在異象中吩咐他要拿起書卷來吃(結二8-三3)。這一次深刻的經歷,相信在他一生的事奉裡成為一個不斷的提醒。一.領受託付,有話要說(結二8;三1、3)
在短短的六節經文中(結二8-10;三1-3),神吩咐以西結吃書卷的命令出現三次之多(二8;三1、3),可見它的重要性。當然,並非真的要以西結把書卷吃下,這只是神在異象中要帶一項具有屬靈意義的象徵性行動而已。
主前597年,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的時候,猶大人遭到第二次被擄的慘痛經歷。被擄到巴比倫的人中,包括皇室政要、軍兵、工匠與百姓等約一萬人(參王下二十四14)。年輕的祭司以西結亦在其中,他當時約二十五歲。
以西結被擄到巴比倫之後,有一次他被提升到迦巴魯河邊,看見神的榮耀的異象(結一章)。神在異象中向他顯現,要他作以色列家的守望者,向被擄的百姓發出預言與警告的信息。當神呼召以西結的時候,祂在異象中要他將書卷吃下。1

一般說來,吃東西可以包括四個基本步驟:

1. 要放進嘴裡。吃東西絕對是「自私」的行動,你不能請別人代你吃,一定要將食物放到自己的嘴裡。
2. 要咀嚼。食物放進嘴裡之後,當然要細細咀嚼。牙齒不好的人,或是戴假牙的人,他們吃東西十分慢,有時甚至要將食物切成小塊,或是用機器將食物將搗爛磨碎,才能吃下。其實,咀嚼不單是一種需要,更是一種享受。一個狼吞虎嚥的人,沒有嘗到食物的滋味,還未真正的吃過。
3. 要吞下。這樣食物才會進到自己的肚腹裡。
4. 要消化。當食物進到腸胃裡,會被消化成為營養料,使人有能量、有活力。

「吃書卷」是甚麼意思呢?我們可以用上列四個步驟去理解它。它是將神的話語領受、經過咀嚼、用信心接受,並消化成為屬靈生命的養料。
神為甚麼要祂的僕人吃下書卷呢?因為只有這樣才有信息可傳、才有話可說。以西結、耶利米(參耶十五16-17)與使徒約翰(啟十8-11)都不能例外。他們不能傳講自己喜歡講的話,亦不能述說自己想說的話,乃是要傳講神要他們說的話。若不將書卷吃下,那裡可以說出神的話語?又如何可以作神的代言人呢?

二.吃下書卷,其甜如蜜(結三3)
「又對我說,人子阿,要喫我所賜給你的這書卷,充滿你的肚腹。我就喫了,口中覺得其甜如蜜。」
為甚麼以西結在吃書卷之後,會有甘甜的感受呢?相信一方面是因為神的話語就是先知的滿足;另一方面,信息裡的安慰與鼓勵的話語,在神的僕人領受時帶來歡樂。
這讓我想起詩人的話說:「耶和華的道理…典章…都比金子可羨慕,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;比蜜甘甜,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。」(詩十九8-10)另一位詩人又說:「你的言語,在我上膛何等甘美,在我口中比蜜更甜。」(詩一一九103)
請問:當你領受神的話語時,是否感到它為你帶來甜蜜與舒暢的經歷?為甚麼有些傳道者在聖經以外尋找另類食物去餵養群羊?為甚麼今日的信徒不看重神的話語對他們生命的寶貴?究其原因,相信是胃口的問題。傳道者沒有經歷神話語的甘甜與實在,因此在傳講的時候,神話語的質與量都日益減少。
屬靈的胃口是可以培養的。先要認識神話語的寶貴,與別的話語不同,進而產生喜愛(參詩一2),然後努力要去研讀與吸收,最終必定經歷因神話語而來的喜樂與滿足,越久會變得越甘甜。

三.感同身受,肉身成道(結二10)
「他將書卷在我面前展開,內外都寫著字,其上所寫的有哀號、歎息、悲痛的話。」
以西結所吃下的書卷,上面寫著「哀號、歎息與悲痛的話」。這說明書卷裡記載的是審判與刑罰的信息,在本質上不是甚麼好消息!
要傳講這樣的信息,當然可以採取客觀的態度,用「耶和華如此說」去責備會眾,自己便可以毫不動情!然而以西結卻不是這樣,他不單站在代言人的身分來宣告審判,他更站在領受信息的人的地位,感同身受,沒有置身於度外。從下文可見他後來感到「心中甚苦,靈性忿激」(三14),然後「在他們中間憂憂悶悶的坐了七日」(三15)。當聽見自己同胞要受審判的時候,作為先知的他又豈能無動於衷呢?
一個真正體會主心腸的先知是憂主所憂,將自己的感情投進神所託付的信息裡,讓信息成為生命的一部份。先知的責任不只是傳講客觀的真理,所傳的必須與他的生命結合在一起。
英國聖公會PhillipBrooks主教對講道有下列的定義:「講道是把神的話語透過傳道者的生命與性格宣講出來。」其實這定義適用於每一位講道者、教導聖經的老師、帶領查經的組長、或分享神話語的信徒。要「肉身成道」才能發揮道的最大效用。
神的僕人若只是一個傳聲筒,就連一個現代新聞報導員都不如。二零零五年美國新奧良市因風雨成災,帶來空前的災難。有一天在電視上看見一位記者在報導新聞時泣不成聲,讓我為之動容。當然,從事新聞報導的人必須注意一些專業操守,例如不能感情太過投入以致影響新聞的客觀性。但人總是人,不是機器,人是有感情的,在同胞遭難的時候,豈能面無表情,情緒一點都不波動呢?

四.忠於所託,不能違逆(結二8)
在神吩咐以西結吃書卷之先,祂早已向他發出一道命令:
「人子啊!要聽我對你所說的話,不要悖逆像那悖逆之家…。」
(二8)這句話說明了兩個事實:以色列百姓一直都是悖逆成性,不聽神的話;以西結卻要作中流砥柱,順從神的命令不違逆。
以色列百姓被稱為「悖逆之家」,因為他們在本質上不願意聽從神的話,他們要走自己的路,作自己喜歡作的事(參三5、7、11、27等節)。
在舊約聖經中,每當神宣佈律例典章的時候,祂對百姓的基本要求是:順服。然而從舊約的歷史可見,以色列民是習慣性的悖逆,他們之所以被擄到巴比倫,正是一個不言而喻的明證,何等可悲!
在此要說一件發生在以西結被擄之前幾年的事,可以與以西結吃書卷相提並論。
耶利米書第三十六章記述,約雅敬王在位第四年(主前603/602年),神的話臨到耶利米,要他取出一書卷,將祂要攻擊以色列和猶大,以及各國的話寫在其上,目的是警告人離開惡道,悔改回頭。耶利米召巴錄將耶和華的話記在書卷上,然後要巴錄將這些話在聖殿外向百姓講述。這消息傳到約雅敬王耳中,王聽見書卷的信息之後,用刀把書卷割開,並用火將它焚燒,他與聽見的人沒有半點知罪或悔改的心意。
約雅敬王當時燒書卷的事件,若不是被傳到年輕的以西結耳中,就一定被以西結親眼所目睹。因他是祭司出身,這樣的大事發生在聖殿附近,豈會不被廣泛傳開呢?2
約雅敬「燒書卷」的事,剛好與以西結「吃書卷」的異象行成強烈的對比。前者是對神公然的悖逆,後者乃對神絕對的順從;前者一意孤行,不接受從神而來的信息,後者則願意按照神的心意而生活。
要作神的代言人,以西結必須具備順服神的先決條件,不能絲毫違逆,才可以引導百姓回頭,走上順服的路。
以西結為甚麼可能會違逆呢?因為在同胞中報凶訊的時候,眾人是不喜歡聽的。人的本性都只喜歡聽悅耳的話與恭維的話,甚少會願意接受別人的責備或指正的。正是良藥苦口,忠言逆耳也。當這些百姓不喜歡聽的時候,他們會拒絕傳凶訊的人,甚至逼迫與殺害他。神清楚知道以西結可能會有退縮的傾向,故此事先聲明。
以西結後來確實將神的話語不折不扣地宣講。當然,他遭遇的強烈反對,是不言而喻的了。

結語
讓我們摒棄屬靈的「垃圾食物」,不再沉醉於一些無益的精神食糧中,重新將注意力集中在神真確無誤的話語上。神要求每個信徒,無論是在講台上或在教室裡,在帶領查經或在分享屬靈生命見證時,都必須將神的話語先行吸收消化,變成生命的一部份,才能忠實宣講,不負所託。

附註:
1
在舊約時候的先知,大多數都從神直接領受啟示,然後向百姓宣告。後來到被擄時代,有些先知的啟示已經被記錄在書卷中,故此,不單有「口傳」的先知,同時亦有「文傳」的先知。在以西結時代早已有寫成的書卷。耶利米要巴錄將他從神領受的話寫在書卷上(耶三十六4),以及但以理引述耶利米書有關被擄七十年回歸的預言(但九2),都是明顯的例證。
2
參Walther Zimmerli, A Critical and Historical Commentary on the Bible, Ezekiel Vol. I (Hermeneia Series, Philadelphia: Fortress Press, 1979, English translation), 頁136-137.